這是之前去高雄參加一部電影的首映會,

導演分享被他老師問的一句話:「你的電影一定要這麼煽情嗎?

 

聽到這個問句,其實我心中浮現的是:BLOG不能煽情嗎?

起因是社團學長對我在「湖北石首」事件時所做的處置,

我將大紀元的報導連同照片一起完整的貼上社團的部落閣。

而學長認為那樣做他很不能贊同,

因為他心目中本社團應該以理性分析事情做為賣點,

而非煽情的照片(認為那樣就像某水果日報)。


但是這句話讓我覺得有點怪,又不太知道怪在哪

所以就先查了一下煽情的意思

 

「煽情」是什麼?

 

根據教育部重編辭典修訂本的解釋:

  注音一式 ㄕㄢ ㄑ|ㄥˊ

  漢語拼音 sh n q

  以文字、言語、動作等煽動人內心的情緒。

 

這麼說,只要人的情感被某種動作或圖片給激發,那就叫做煽情。

那,日常生活中處處都存在著煽情的因子呢。

 

再來就要討論目的的問題,我想學長的意思是指不希望「利用」

所謂腥羶色的圖片來「吸引點閱率」。

但對我來說,這人就是死了,死的那麼慘,卻被毫無邏輯可言的當成自殺。

我只是想呈現出世界上、各媒體不斷美化的國度上,有這樣子就死掉,

還被隨便河蟹掉的事情。就是想讓閱聽眾知道這種情況就在一個鄰近國度上發生,

還不只一次。這樣是否真的有傳達客觀事實我也不敢百分百保證,

但至少是呈現一個在國內媒體看不到的面向。

 

如果這樣子稱為煽情,我想,那就煽情吧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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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戴獵鷹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